关于在全县开展靖边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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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06 来源:县委宣传部作者:编辑:边罡
各镇(场)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靖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诚信靖边”建设,全面推动依法治县和以德治县工作,大力弘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全面提高我县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形成“靖边好人多、好人就在身边”的社会文明新风尚,用道德正能量托起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建设法治靖边、诚信靖边、人文靖边、美丽靖边、富裕靖边、幸福靖边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中共靖边县委宣传部、靖边县文明办、靖边县总工会、共青团靖边县委、靖边县妇联决定,从2015年4月份起,在全县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含来靖边工作满一年的外来人员)。
二、道德模范评选的原则要求
1、面向基层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2、重在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评选推荐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在我县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3、做到公平公正。评选推荐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加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三、道德模范评选的奖项标准
靖边县道德模范是靖边县委、县政府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靖边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
靖边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很强的首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引领社会风尚。
靖边县道德模范的各奖项标准是:
1、靖边县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2、靖边县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靖边县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靖边县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靖边县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奖项设置:各类道德模范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凡是在道德建设中先进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和团体均可入选,同时,设置若干名“靖边好人”奖。
五、道德模范评选的工作程序
1、推荐报送。采取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材料于2015年7月30日前,请直接送至或邮至县委政府业务楼314办公室。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赵斌娴 18329265656
王 森 18220237444
2、考察审核。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共青团靖边县委、县妇联组织成立评委会,对所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同时开展网络调查和投票评比。
3、媒体公示。县评委会在县广播、电视、报纸主要新闻媒体将进行10天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4、表彰奖励。公示期满后,组委会将组织县内所有新闻媒体,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集中宣传,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靖边县委宣传部 靖边县文明办 靖边县总工会 共青团靖边县委 靖边县妇联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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