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市教育局所属有关单位:
2013年是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榆林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政人社发﹝2013﹞25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第一年。市、县区将在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新的职称政策和评价标准,做好今年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请示省职改办同意,市人社局、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11月中下旬召开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6.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1.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2.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
(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任务),每学年均能承担校内公开教学或活动。
3.一级教师
(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5)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的合格证(不包含乡镇以下学校教学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能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电教馆)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不包含乡镇以下学校教学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8)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②初级中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③小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活动,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④幼儿园: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区)级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⑤教学研究机构(电教馆)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50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的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5.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
(6)在乡镇以下学校、教学点任教,或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
(7)任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8)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20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9)取得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不包含乡镇以下学校教学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10)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①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至少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培养、指导不少于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③教学研究机构(电教馆)和教师进修学校:
教学研究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累计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可不受学历、任职时间的要求,在符合业务条件的基础上,并满足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上一级职称(职务)。
1.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县(区)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高级教师任职满3年,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
(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参与完成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其它有关条件
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方可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
2.本文所指教科研论文均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且申报人为第一作者的。专著均指申报人个人独著的20万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著作,并公开出版。
3.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4.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
5.计划生育审查合格。
6.符合榆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榆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学科能力竞赛”的通知(榆政教发﹝2013﹞228号)有关规定。其他条件按榆政教发[2012]167号执行。
7、计算机免试条件:按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执行。(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3)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技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4)年满45周岁者。
8、为了有利于职称评审政策的平稳过渡和衔接,在今年申报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业务条件中,关于“教科研课题或校本研修任务”一条也可按照原榆政人发﹝2007﹞527号、榆政教发﹝2008﹞183号文件中有关论文的规定执行(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至少有二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从2014年起,将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条件执行。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推荐人选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安排进行。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一级、二级、三级由县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按照榆政人社发﹝2013﹞254号附件5执行。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以讲课方式进行)拟在10月13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在上传汇总名单前进行申报审批。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区、单位的推荐正式文件、《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一,分系列分学段打印装订,按学科依次排列,一式四份)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2013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以便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纸质材料随其它评审材料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具体报送安排另行通知)。要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汇总表,确保准确无误。
(二)省职改办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者,继续在一份评审表末页粘贴有关证件复印件,证件名称及粘贴顺序见评审表末页)。
(三)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四)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学年度《教师业务档案》。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份(附件二)。
(六)提供身份证、初始和后取所有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指中小学教师,体现信息技术初级以上培训及合格验印情况)、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县级(含县委、政府)以上获奖证书;担任校长(含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的,要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
(七)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课题、校本研修、代表性论文、论著等业务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的正文部分)。
(八)《榆林市晋升 级教师职务公开课评分汇总表》原件、复印件(附件三)。
(九)《榆林市干部职工晋职评先调动招转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附件四)。
(十)中小学教师提供2012-2013学年度教案,教研员提供2012-2013学年度听课记录、专题讲座、报告等材料。
(十一)县区公示情况及结果意见(各县区学校要将公示情况报县区教育、人社局审查,市上将对各学校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市直中小学报送材料前要提供本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包括考评办法、公示时间、内容、考评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等)。
(十二)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十七份。
(十三)申报正高级的按照陕人社函﹝2013﹞481号报送。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限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表》(附件五),背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六),材料袋底部粘贴打印有县区、单位、姓名、申报资格、专业的字条。上报材料必须统一编号,即材料袋、申报汇总表、评审简表和计划生育审查表四者序号统一。
(二)申报材料中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报送的,报送原件要另行装袋,凡复印件,县区的需经县区人社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市直单位的需经主管部门核实验印,经办人签字。所有材料经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实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有关印章。
(三)上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计划生育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业务档案》和教案、听课记录(讲座、报告)等不装订外,其余材料要严格按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校长岗位培训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公开课评分汇总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奖励证书、论文著作等顺序整理成册(复印件一律以A4纸为准装订)。
(四)计划生育审查表由各县区、各单位逐级审核,经市计生局审查同意后,分申报类别于评审前报市教育局。
(五)任职年限、学历证书、获奖证件、论文等均以2013年9月底前符合条件为准。
(六)各县区、各部门应核实现有高、中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市人社局核定的岗位职数申报评审对象。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核岗工作务于9月26日前完成。
(七)有关收费标准:中级按市人事局《转发〈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榆政人发[2001]328号)文件精神执行,高级按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审程序及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在开展材料报送前,要认真学习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布本单位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公开评审条件,做好职称文件的传达学习工作。
(二)申报人提出晋升申请,出具各种证件(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单位考评小组(由单位领导、技术骨干、群众代表组成)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推荐办法,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者所具备的各项条件及较详细的工作实绩等。未经公示的人员及证件、材料等一律不得上报。要做到“职称政策、考评推荐办法、岗位情况、申报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届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经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逐级上报。
(三)各级主管部门、职改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评审对象的岗位职数、学历、资历业绩等,对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逐级进行上报。
(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职称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职称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各单位在职称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岗位公开、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增强办事透明度,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超岗或占其它单位岗位评审职称,一经发现,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三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单位和地区要停止该单位、该地区两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 一、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doc
三、晋升 级教师职务公开课评分汇总表.doc
四、榆林市干部职工提拔晋职评先调动招转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doc
五、报送材料目录表.xls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xls
七、计算机免试审批表.xls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