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构建我县中小学骨干教师体系,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决定开展2016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教研室人员,重点是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已获评“陕西省教学能手”的不再参评;已获县级教学能手的想参加市级教学能手评选的可以继续报名参评;已获得市级教学能手自愿直接上报参加市级教学能手评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2016年全县拟新评教学能手名额为参评人员(不含已命名教学能手人员)总数的30%,各学校、幼儿园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1.资格条件。推荐范围仅限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正式在编人员;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参赛教师须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教龄三年以上,身心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档次;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的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3.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达到90%以上,近3年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校级课堂大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承担过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好评。
4.教研能力。近三年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校本教研成效显著。
四、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推荐(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24日)。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县级“教学能手”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研室。
2.县级评选(2016年3月29日—4月1日)
3月29日下午2:30在靖边县一小阶梯教室召开动员会,3月30日至4月1日组织评选活动,其它详见秩序册。县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具体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申报材料收集、审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
1.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由说课、答辩、上课三个环节组成,其中说课占15分,答辩占5分,上课占80分,总分100分;说课答辩合并进行,时间10分钟,说课答辩结束后立即上课,上课时间为30分钟。
2.说课答辩、上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随机抽签确定;教材、多媒体、实验器材有赛点学校提供。
3.抽签。参评教师抽签分两次进行。第1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学校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准备时间为90分钟。
(二)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
1.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分值8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0分。
2.抽签。参评教师抽签分三次进行。第1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幼儿园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第3次,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曲目签,进行弹唱,时间为10分钟。
3.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本环节活动不指定教材版本,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执行,命题内容属于综合类型,备课时间为90分钟,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为20—2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弹唱曲目从幼儿园大、中、小班《音乐》教师用书中选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82),时间为10分钟(备课教材、弹唱曲目由竞赛组统一提供)。
(三)竞赛组根据各组、各学科上报的参评人数,合理设置若干评选小组,由评委组对选手的说课、答辩、上课(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进行当场打评,并公开亮分,各项成绩累加为参评选手的最后得分。
(四)各组学科评审组评选结束后,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教学能手拟定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后,授予“靖边县教学能手”称号。并择优上报 市级教学能手推荐人选。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活动要求,成立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好的经验及做法,请及时上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审查资格,认真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统筹兼顾各学科,并向薄弱学科倾斜。
(四)要统筹兼顾各学科,并向薄弱学科倾斜。薄弱学科(小学体、音、美、科学、综合实践学科;中学体、音、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小学推荐人数不得低于总数的20%,中学不得低于总数的30%。
七、报送要求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需向县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靖边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版用Excel表保存,用U盘上报)。
2.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①《靖边县教学能手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和参加培训的证书复印件。③近三年课题、论文或教研成果复印件。
3.上报材料须齐全完备,如审查不合格,将取消评选资格。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务必于2016年3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县教研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正源 电话:4621460
附件: 1.靖边县2016年“教学能手”评选参赛名额分配表
-1.《中小学教学能手说课答辩评分标准》
2-2.《中小学教学能手上课评分标准》
2-3.《幼儿园教学能手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评分标准》
2-4.《幼儿园教学能手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3.靖边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
4.靖边县教学能手审批表
靖边县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