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
甲方:榆林工业学校
乙方:靖边县职教中心
为了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适应振兴地方经济和陕北能源化工产业的需要,充分发挥两校教育资源优势,经双方自愿、友好协商,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制和联办形式:
专业 |
学制 |
联办形式 |
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化学工艺 |
三年 |
0+3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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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机械 |
0+3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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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分析 |
0+3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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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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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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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
乙方参照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乙方学习三年,学习期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三学年管理费720元/生。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学生的学籍及户籍的管理;
2、负责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负责办理毕业证、报到证;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招生宣传、组织生源;
2、负责学生档案、学籍的整建;
3、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管理、教育、教学、生活及安全。
4、按照甲方提供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完成基础文化课、基础专业课等全部理论课和实验、实习课,保证教学质量。
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填写《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毕业时连档案和学生各科成绩单一并交甲方备案。
5、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四、学生的就业安置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都要重信誉、依法办学,不得有任何欺诈、欺骗和违法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只针对2009年招生,协议一年一签。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报送陕西省教育厅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09年 4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