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广泛应用,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0-22日,4月20日14:00-18:00报到;
地点:西安宾馆(西安市长安路北段58号)。
二、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德育、历史、地理),公共基础课程二组(语文),公共基础课程三组(数学、物理、化学),公共基础课程四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石油化工类、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教育类、文化艺术类)、专业课程四组(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五组(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六组(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比赛方案待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组委会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赛项要求
(一)总体要求。
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国家规划新教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要求。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三)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参赛教师应积极选用微课等各类数字化教学资源,采用翻转课堂等教学组织形式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
(四)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用好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规定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四、比赛方式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
参赛教师提前准备好教学设计说课稿,比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8分钟,答辩3分钟,换场2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录制课堂实录视频并同时提交配套的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四)现场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五、报名办法
(一)各市(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开展市级或校级比赛选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各市(区)以市为单位、省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并上报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
参加比赛的教师应是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不限;每位参赛教师限报一个比赛项目。
(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市级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省属学校每校限报2人(须选报不同的公共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组);参赛选手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名义报名,教学团队的选手须为同一学校教师且成员不超过3人;各参赛单位先通过邮件提交参赛选手报名表和各市报名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纸质报名表在报到时一并提交。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三)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不限名额,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选手须为同一学校教师且成员不超过3人;参赛作品光盘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提交(详细技术指标见附件1)。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四)参赛教师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经作者同意,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参赛材料邮寄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省教科所311室,邮政编码:710061,收件人:张建文。
六、比赛结果及应用
(一)大赛按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项目参赛总数的15%、25%、35%,省教育厅将公布获奖选手名单予以通报表彰。
(二)省教育厅将根据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要求,推荐获奖选手参加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等国家各类教学比赛。
(三)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成绩将作为参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的必要条件。凡参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的教师必须获历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其他事项
(一)参赛教师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com.cn)及陕西职教科研网(www.snzjky.com)下载免费资源。材料提交及参加国赛中如有问题可在QQ群(75387560)中进行咨询。
(二)本次大赛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赛教师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 系 人:段海平(省教育厅职成处)
029—88668836
张建文(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029—85370526、15309298381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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